宁波市侨商会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侨务问答

侨务问答

申办未婚公证需何种证明?

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上传时间:2008-01-03     点击数:5309

答:(1)达到婚期之日起的住址、工作单位等材料;   
     (2)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"从未结婚"证明;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(证明材料用词要严密,不能    用"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或我地区居住期间未结过婚",而应用"从未结过婚"); 
     (3)已离境的要有出境时间的证明;   
注:离婚或丧偶后未再结婚的不属此例,而应申办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公证。  


会员企业网站: 市级各部门网站: 省内侨务网站: 各地侨商会网站: